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核心区夜景美化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本站发布时间:2016-07-01点击次数:1483

本招标项目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核心区夜景美化工程已由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产业发展局甬电商产发【20168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招标人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下列条件:

□ 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研究报告的批复。

■ 经审批部门核准或备案的项目确认书。

□ 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 具有规划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东至金山路,南至北环西路,西至慈孝大道,北至长兴路

项目规模:核心区约3.69平方公里范围内,建筑泛光包含了中策世纪博园、绿地智慧城两块综合建筑,悦盛科技大厦、和盛达大厦等11个高层建筑,以及华翔、康赛妮、得力三个厂区场地夜景美化包括了慈孝大道与北环高架交界处三角地绿化灯光,中心湖景观整体灯光,以及金山路灯光

项目总投资:9920.64万

设计概算:工程费用控制在8330万元以内,具体以中标单位提供的设计概算并经审核批准后为准

设计周期:50日历天,其中:方案设计:20日历天;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

招标范围:包括方案设计;初步(含扩大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及后续服务

质量要求: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设计任务书要求的设计深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资质等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3.3 主设计师资格要求: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拟派项目主设计师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录入信息的,其相关内容已经该系统审核通过;

3.6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主设计师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的不良行为);

3.7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主设计师经宁波大市范围内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16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201671216时之前,将招标文件最后一页《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盖章(附投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拟派项目主设计师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8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C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日所在季度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9 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2日16:00(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6年6月30日11:00(北京时间)。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 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 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转账支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6130200001819100058001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止时间2016712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取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6.7项规定(保险保单形式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187310/87187307(招标办财务处),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汇出,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715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本项目投标文件包括书面投标文件和电子档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同时提交书面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介质为U盘或光盘)并携带单位“电子密钥”。开标时,投标人不能提供单位“电子密钥”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若投标人开标现场提交的电子档投标文件均无法读取,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招标公告发布

7.1 时间:2016年6月24日至2016年7月12日。

7.2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宁波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bctc.com.cn)、宁波日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电商经济创新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徐工

联系电话:0574-87430792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光华路315号二楼

联系人:袁楠楠、周彦江

联系电话:0574-87031582